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作为交契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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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565
2021-11-09 16:24:34
【问题】
我们房开企业应该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地政府有给减免,减免的部分是否作为交契税的依据?
【答案】
参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规定,原则上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应该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具体建议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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